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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蚌埠医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6-26  点击:[]

学院()相关处室,各附属医院:

根据《蚌埠医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校第八次党代会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蚌埠医学院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团队须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已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具有较为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应具有较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其建设目标应与国家战略需求、学校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目标和学科发展方向相一致。

2. 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团队领导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3. 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加强学校基础学科与附属医院临床学科联系,建立联合研究、共同攻关的创新机制,推动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团队成员应相对固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10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职科研人员,每位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团队的申报。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合理的职称和年龄结构,鼓励年轻教师积极参与团队建设。流动人员可包括其他在职科研人员、兼职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研究生。

4. 团队成员之间在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

二、重点资助领域

1. 自然科学类创新团队  需依托我校已有的省、厅级以上(含省、厅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专科)、诊疗中心等平台,应有明确、稳定的科研方向,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契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符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精神疾病、组织器官创伤、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等重大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团队的培育和建设,注重产学研结合,解决临床医疗等行业领域关键技术问题。

2. 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为切入点,侧重于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研究,培育形成有竞争力的科研创新团队。

三、目标任务要求

建设周期内,自然科学类科研创新团队应完成以下建设目标任务:新增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部级、省科技厅科研项目(或省教育厅重大项目)4项以上;团队成员以蚌埠医学院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一类学术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不少于12分,鼓励发表1区或单篇影响因子超过5分的高水平论文;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奖;申报并获受理国家发明专利不低于2项;培养研究生4-5人/年。

人文社科类科研创新团队应完成以下建设目标任务:新增主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新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社科联项目、省教育厅重大项目合计3项以上;团队成员以蚌埠医学院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二类以上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奖;培养青年教师或研究生2-3人/年。

以上建设目标任务成果不得在两个团队项目中重复计算。

项目结项结果为“优秀”的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厅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

四、项目管理

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2019年10月~2022年9月)。建设期内,学校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类团队20万元/项,社会科学类团队10万元/项。获批立项建设的团队,须与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建设期满团队考核和项目结项的主要依据。

请各申请人填写《实博》,经所在部门初审汇总后于7月31日之前提交科研处。

联系人:王其一,联系电话:3175066。

 

    附件材料:下载

  

 

                        科研处

                             2019年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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